最近两天上过Google(谷歌)的人一定都会看到,在20日中午时分,Google首页推出了一款纪念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米罗(Joan Miro 1893-1983)诞辰113周年的特色图标。按照惯例,这张图标会在Google首页连续展示24小时并配有相关链接。然而当人们今天(21号)早上打开网站的时候却发现,图标已经在昨晚悄然下线,前后仅仅展示了10多个小时。
根据美国时间来判断,这张图标展示的时间的确太短了,比预期的撤换时间大大提前。这其中难道有其他什么问题吗?
果然,在下午互联网上就出现了相关消息。Mercury News就以“画家亲属要求Google撤下今日的图标”为题报道了相关事件。
文中说道,“今天早上早些时候,画家权利协会代表米罗家属和超过40,000幅视觉作品及财产,要求Google撤下图标。协会主席Theodore Feder指出‘这些作品版权是属于米罗的,而他们(Google)却在没有取得许可情况下发布了它’。”
其实,Google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了。早在2002年5月10日,Google就因纪念西班牙超现实主义大师达利(Salvador Dali)诞辰98周年时推出的节日图标当中大量的模仿画家的作品而遭到版权投诉,之后在几个小时内Google就从它的服务器上将图标永久的删除了。
不过,有人认为这次事件,Google虽然做法不对,但是米罗家人态度却不很明智。他们失去了这样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,建议“应该与Google商议一下”甚至还有人认为Google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即可,这样对于双方都有好处。
但是,我认为米罗家人这样做并非没有他们的道理。
首先,在西方国家,版权意识相当强烈,侵权就是违法,是不容事后协商的。了解出版法规的人都知道,《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》对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其死后50年。1993年欧盟通过了《欧盟延长版权保护期指令》,将欧盟成员国的版权保护期延长到作者死后70年。在作者死后,版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所有。这样算来,米罗的作品版权目前属于其亲属,在没有得到米罗亲属允许下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使用或修改米罗作品。
其次,米罗的作品是精神产品,不是一种商品,不需要任何人来做广告。热衷艺术的人自然会去了解米罗和他的作品,而不会只通过Google简单的图标就会喜欢艺术。
最后要指出的就是,经过了这次的风波以后,米罗的家人不仅捍卫了自己的权利,同时也达到了一定的炒作作用。如果只是和Google达成协议,Google肯定会努力淡化此事,届时米家反而得不到如此的媒体宣传机会。
Google作品中涉及的米罗作品展示:

The Escape Ladder (1940)

Nocture (1940)

The Beautiful Bird Revealing the Unknown to a Pair of Lovers (1941)
相关链接:The Mercury News
幻灭的麦克风






PAN
2006年四月22日 2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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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我倒是觉得做得很不错啊?
让更多的人了解艺术,也没什么吧~~
今天的图也很清新啊貌似地球日的说。
PAN
2006年四月22日 2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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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为什么还要做算术题啊?!!!!!
Rolly
2006年四月23日 0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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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没有办法,老外讲究这个啊!
今天图标不想说,太没劲了。
要做算术主要是防止自动发布垃圾信息的工具,反正都是非常简单的题目^_^
猫儿
2006年四月29日 04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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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你去我那里踩得还真是巧呢,我前脚换了背景,刚刷了个新就看到你的留言了!
要不是你的留言,我还都不知道你的博客已经好了呢
呵呵
lan
2006年五月1日 15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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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这个有意思~以前都是输验证码之类的,做算术好玩~
Rolly
2006年五月2日 09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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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To猫儿,呵呵,不知道为什么,最近近有好几条留言都被博客系统屏蔽了,连我自己的留言都屏蔽了,你的也是,我才在后台看到,帮你恢复过来了,不好意思啦^_^